“肖像权”不是挡箭牌 N'0,n@HV
近日有群众举报黑龙江鹤岗市兴安区有矿难发生并被瞒报。18日下午,新华社记者与鹤岗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被举报煤矿进行核查。途中,鹤岗市一位副市长允许记者对其他人员进行拍摄取证,却不允许对自己拍照,称自己有“肖像权”。(7月20日《贵州都市报》) /<sw>!8jY
身为主抓工业安全的副市长,在矿难发生后理应将事故真相如实上报公布,只有把事故真相搞清楚,才是对矿难家属的最好安慰。当然,矿难发生后肯定会影响政府官员们政治声誉,尤其是那位主抓工业安全的副市长,恐怕就更脱不了干系。 7R|3ru!
矿难的严重性并非副市长不清楚,而虚报瞒报矿难事故,就是要掩盖事实真相,说到底就是想保住头上的乌纱帽。假如记者没有介入调查,这位副市长也会动员周围群众封锁消息,把不该透露的事情尽量闭塞起来,面对记者采访闭口不谈。于是,在有些地方便出现了“防火、防盗、防记者”的尴尬场景。群众本来是善良的,当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时,某些官员不但不为其撑腰,而且还带头掩盖事实真相,这样的官员还让他坐在台上有什么用呢? ^K9U/]7D
如果副市长心中没鬼,又怎能一见到记者采访就惊慌失措呢?看来这位副市长不仅仅是“官念”上存在问题,恐怕在利益链上也与某些人,或某些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生怕说错话和乱说话,遭到责任追究。否则,见到记者采访,他也不可能如此激动地拿侵犯“肖像权”做挡箭牌,这是典型的官员不作为的表现。 < |